87年开始做合同制工人并缴纳社保,视同缴费的工龄存在吗?
针对您87年合同制工人的视同缴费工龄问题,我们梳理了可能的法律风险点:1.档案缺失导致视同工龄无法认定的风险:例如,您1985-1986年在某全民所有制企业做固定工,1987年转为合同制工人,但原单位未将固定工档案移交,社保局因无档案证明您1985-1986年的固定工身份,拒绝将该段时间认定为视同缴费,导致您的养老金计算基数减少,每月少领约200元。2.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申请失败的风险:例如,您认为1987年合同制工人也有视同缴费,未核实当地政策就向社保局申请,因不符合“合同制自缴费”的规定被驳回,且错过补充1987年前固定工证据的时机,最终无法享受视同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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